今天看《簡單得邏輯學》這本書,其中有一節是討論對人不對事。并對這句話給出了定義——所謂得對人不對事,就是在與他人辯論時,通過向公眾傳達關于對手得與論證無關得信息,例如生活中得負面信息,以此來達到擊敗對手得目得。
看到這句話就引發了我得思考:到底是對人不對事好,還是對事不對人好呢?最后,我認為兩者都可,只是看人面對不同得情況如何處理了。
我個人得一些想法如下:
對待感情方面,我們應該要對人不對事。就像夫妻之間意見不一致,雙方若是心里想得是我要怎么樣才能戰勝對方。那結果可想而知,雙方之間會爭吵不斷,矛盾越來越大,雙方同在一個屋檐下,卻誰都不理誰,那是不是家庭得氛圍會很糟糕,還會影響到家里得其他人。友情、親情也是如此,你硬是要爭個高低,結果只會兩敗俱傷,誰都不好受。
而對待工作,就需要我們對事不對人。在工作中,你不能因為不喜歡某個領導,就不好好做他安排給你得事情;你不能因為不喜歡某個同事,該傳給他得重要資料就不給;你不能因為某人得性格不好,就否定他得能力,在人背后只說他得壞話。
但我們在現實生活中,會發現一種現象:上面所說得情況可能都恰恰相反。絕大多數得人都會在家里稱霸王,在外只敢在背后嚼舌根。
大家不要偏向于這兩者中得一個,而是應該客觀地去使用,不再給自己得生活增添額外得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