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竹口味的布丁,商家借用漢字里的諧音,在外包裝上寫著“笑竹顏開”。當張女士被讀小學的女兒問及這個成語的含義時,她一時不知該如何解釋?!爸荒芨嬖V孩子,這是商家的廣告,不是成語?!睆埮空f,如今市面上這種諧音梗廣告越來越多。在她看來,商家把錯別字當創意的做法不可取,很容易誤導孩子,引發效仿。
孩子:“笑竹顏開,什么意思?”
前兩天,大連市民張女士帶女兒逛超市時,給女兒買了一盒布丁。張女士說,布丁拿回家,孩子打開盒子吃時,突然問了她一個問題:“媽媽,笑竹顏開是什么意思?”張女士剛想給女兒解釋成語“笑逐顏開”的含義時,女兒把手里的布丁拿給她看,她這才發現,在布丁的外包裝上寫著的是“笑竹顏開”。
原來,這盒布丁是山竹口味的,商家為突顯口味的特殊性,利用了漢字里的諧音,寫成了“笑竹顏開”。張女士說,她的女兒剛讀小學二年級,孩子從上幼兒園的時候起,她為了教育孩子多識字,平時也經常會指著商家的廣告語現場教學??扇缃瘢碳业倪@種諧音梗廣告,竟讓她不知如何解釋才好。
家長:把錯別字當創意誤導孩子
“這是商家的廣告,不是成語?!睆埮拷o女兒講了成語“笑逐顏開”的意思。為了不讓女兒被誤導,她只能告訴孩子,在成語里,這個“竹”就是錯別字,但她發現,孩子似乎已經先入為主了。
最近,在跟其他家長聊起此事時,張女士發現別的家長有同樣的困惑。“現在是網絡時代,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,就流行諧音梗了。”
張女士說,對于成年人來說,商家的諧音梗廣告確實方便記憶,是一種創意,吸引眼球。但對于孩子們來說,他們尚在學習階段,很容易被誤導。她希望這種現象能夠引起商家以及社會的重視,建議商家在廣告宣傳時,在創意的基礎上,盡量規范用字。
■律師說法
應對諧音字加上引號,以免公眾誤解
對于這種現象,遼寧團團律師事務所歐陽康律師表示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第十四條有明確規定:下列情形,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:(一)廣播、電影、電視用語用字;(二)公共場所的設施用字;(三)招牌、廣告用字;(四)企業事業組織名稱;(五)在境內銷售的商品的包裝、說明。
歐陽律師說,商家為博眼球不規范用字,對青少年確實會產生不良影響。建議商家在利用諧音字進行宣傳時應該嚴謹和慎重,不能有歧義。若要使用,也應該對諧音字加上引號,以免對公眾造成誤解。
來源:
?編輯:崔陶然